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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人如果需要使用注册商标,需要与商标注册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,其中,商标注册人作为许可人,使用商标的第三方作为被许可人,在合同中需要约定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具体事宜,例如,许可的时间、范围、使用费用的数额等。商标注册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,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且提交备案材料,说明许可人、被许可人、许可期限、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。许可合同的备案与否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,但经备案的商标许可行为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。